11月4日上午,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污染防治督查专家组到鲁泰物流港口开展污染防治十三项主体责任验收,鲁泰物流港再次通过检查验收,达到济宁市标杆企业标准,荣获“济宁市港口污染防治标杆示范企业”荣誉称号。
验收过程中,专家组认真审阅了港口十三项主体责任内业材料,实地查看了港口现场环境卫生及污染防治建设等情况。检查组要求物流港进一步探索环保新思路,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日期:2020/11/05 10:46浏览:
11月4日上午,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污染防治督查专家组到鲁泰物流港口开展污染防治十三项主体责任验收,鲁泰物流港再次通过检查验收,达到济宁市标杆企业标准,荣获“济宁市港口污染防治标杆示范企业”荣誉称号。
验收过程中,专家组认真审阅了港口十三项主体责任内业材料,实地查看了港口现场环境卫生及污染防治建设等情况。检查组要求物流港进一步探索环保新思路,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